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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肥西农商行高管因违法违规被严肃查处
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肥西农商行”)因违规操作、违法发放贷款等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金融监管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和监管的严重问题,也对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警示。
根据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对肥西农商行罚款375万元,并对丁常斌、高聪、万正宝、赵静雅、王忠平等责任人予以警告并罚款合计33万元,更为严重的是,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华余和原副行长张琼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依法给予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的处罚,这一处罚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行业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彰显了党纪法规的严肃性。

责任人违规行为曝光
王华余作为肥西农商行的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在任职期间被发现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公众资料显示,王华余出生于1963年3月,2015年12月被任命为肥西农商行董事长,2018年由他人接替,2023年7月,王华余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最终在2024年7月被开除党籍。
张琼作为肥西农商行原副行长,在任职期间也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张琼出生于1979年3月,2015年12月被任命为肥西农商行副行长,2019年辞职,后来在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肥东农商行”)担任副行长职务,2023年7月,张琼以肥东农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的身份被查处。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安徽纪检监察网的公开信息,王华余和张琼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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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王华余和张琼长期以来存在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的不良风气,王华余甚至接受他人提供的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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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两人在组织推荐提拔时拉票助选,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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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两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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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在审计整改工作中,两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单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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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贷款审批规定:两人在贷款审批等方面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其他违纪案例
除了上述主要违法行为,澎湃新闻还特别提到,在华夏保险安徽分公司原党委书记、原总经理邓迎春行贿一案中,王华余曾作证称,为帮助邓迎春在安徽省农商行系统内推销保险,时任安徽省联社主任陈某等曾向相关农商行董事长和省联社高管打过招呼,这些行为不仅揭示了王华余的纪律松散,更反映出金融行业内部监督和管理的薄弱环节。
肥西农商行2018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中还显示,原巢湖银监分局对肥西农商行高店支行原综合柜员董清挪用资金一案,给予肥西农商行处以四十万元罚款,并对王华余、张琼等多名责任人进行了处分,这一事件进一步证明了肥西农商行内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肥西农商行的基本情况
肥西农商行成立于2010年2月,由肥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而来,是安徽省首家县级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24年末,全行资产总额达到473.54亿元,各项存款余额为371.3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314.90亿元,营业利润为3.97亿元,资产利润率为0.64%,资本充足率为12.17%,不良贷款率为1.71%,贷款拨备覆盖率为232.51%。
警示和反思
这起事件不仅对肥西农商行的金融健康产生了直接影响,也对整个金融行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作为金融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王华余和张琼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更违背了党的纪律,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
这次查处案件的发生,暴露了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和监督的薄弱环节,也提醒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党纪国法,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更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守职业道德,严守纪律底线,不能为私利谋取,不敢为非作恶。
安徽肥西农商行高管因违法违规被严肃查处的案件,令人深思,它不仅是一起典型的金融违法案件,更是一次对金融行业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的全面审视,希望通过此次事件,金融行业能够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党纪国法,推动金融市场的规范化、健康发展,为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金融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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