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越科技被立案 受损股民可索赔
清越科技因虚假财务报告被证监会立案,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清越科技,代码:688496)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公司涉嫌在定期报告中虚假记载财务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尤其是与公司股票相关的投资者,曾代理过100余家上市公司维权案件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指出,根据立案公告,清越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清越科技虚假陈述引发的法律后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司法解释已经取消了前置程序,意味着仅凭证监会的立案公告等初步证据,受损投资者也可以起诉索赔。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临时确定的索赔条件是:在2025年10月31日收盘时持有清越科技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最终的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法院认定结果将作为最终依据。
索赔范围与条件
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等,厉健律师强调,受损投资者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从首次买入该股票之日至今)、联系方式等,以便后续索赔。
清越科技维权的具体措施
对于持有清越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厉健律师建议密切关注证监会的调查进展,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索赔的具体时间节点和条件将根据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和法院的裁定而进一步明确。
律师背景与经验
厉健律师,作为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拥有丰富的证券纠纷经验,曾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00余家上市公司,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包括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等多家媒体发表过数百篇采访,深受业内人士信赖。
清越科技因涉嫌虚假财务报告被证监会立案,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一事件提醒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不仅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可能对投资者权益造成重大损失,对于受损投资者而言,依法维权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受损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持有清越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关注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以及法院的裁定,以便在适当的时候提起诉讼,追求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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