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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鹏都农牧(002505)索赔案已有股民一审胜诉,其余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11-05 15:30:03  

退市不免责,虚假陈述需赔付

长沙中院对投资者诉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鹏都 农牧”或“公司”)及控股股东鹏欣集团证券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令人关注,股民一审胜诉!此案件的审理结果明确传递出重要信号:退市并非企业免责的挡箭牌,企业因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需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不会因为退市而免除,违法违规行为仍需依法赔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鹏都农牧及其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鹏都农牧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鹏都农牧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胜诉!鹏都农牧(002505)索赔案已有股民一审胜诉,其余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

在此案中,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提醒,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8月1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鹏都农牧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权益。

维权条件:

  1. 时间范围: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8月15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2.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赵敬国律师,具有丰富的证券纠纷经验,曾代理多起投资者诉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等,充分展现了他在证券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此案件的审理结果不仅为受损投资者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市场送出了重要信号: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投资者在面对市场波动时,需提高警惕,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鹏都农牧案件的胜诉揭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退市并非企业逃避责任的工具,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受损的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索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需加强信息披露的关注,提高风险意识,避免因企业信息披露问题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司法机关的最终判决为准。

分类:国内
责任编辑:今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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