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预期寿命较14年前提高4岁 寿险降价、年金险涨价?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11-03 18:20:03  

第四套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的发布及其对保险行业的深远影响

中国精算师协会正式发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标志着我国人身保险业迎来第四套生命表的时代,与第三套生命表相比,第四套生命表的死亡率平均下降约20%,预期寿命显著提升,反映出我国社会长寿化趋势的加速演进,这一重大变革不仅对保险行业的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产生深远影响,也对社会养老与健康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四套生命表的发布及其意义

第四套生命表的发布是我国人身险行业近十年来在核心精算基础工具上的第一次重大更新,这一新表格的推出直接关系到保险产品的价格设计和风险管控,我国生命表一般每十年更新一次,前两套分别于2005年和2016年发布,第四套生命表包含四张表格:养老类业务表、非养老类业务一表、非养老类业务二表以及新增的单一生命体表,与第三套生命表相比,新表死亡率平均下降15%-27%,男性平均下降22%左右,女性平均下降19%左右,预期寿命也有明显提升,以养老类业务表为例,男性预期寿命提升2岁,女性预期寿命提升1岁。

中国精算师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晓蕾指出,第四套生命表的三大显著特征:保险人群预期寿命持续提升,较第一套生命表增长约10岁;保险人群中少儿死亡率显著改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保险人群死亡率明显降低,这些变化将直接影响保险产品的定价和设计。

预期寿命较14年前提高4岁 寿险降价、年金险涨价?

新生命表对保险产品价格的影响

从精算原理来看,保险定价与准备金本质上是对未来现金流的折现与期望值计算,核心在于死亡率、生存率与贴现率(利率),第四套生命表的实施预计将引发市场产品价格双向变动,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定期寿险价格可能下降,而因应寿命延长的养老年金产品价格则面临上涨压力。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指出:“定期寿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而养老年金则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因此死亡率变化对其价格影响是相反的。”我国预期寿命从2010年的74.8岁增长到2024年的79岁,提高了4.2岁,新生命表的切换会降低寿险公司“死差”空间,前期,部分寿险公司在定价时考虑了死亡率的改善,但受限于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需要使用指定生命表,导致定期寿险的定价普遍偏高,这次调整可以降低定期寿险等业务的资本要求。

与之相反,养老年金险等生存类产品价格则可能面临上涨,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朱俊生教授分析道,当被保险人预期寿命更长,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养老金的时间更久,成本显著增加,若贴现率不变,为支付更长期的现金流,保险公司必须提高费率,从而导致年金定价上升。

市场反应与消费者决策

与行业层面的热烈讨论相比,市场一线的反应显得更为冷静和务实,鑫山保险代理销售总监雷明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咨询量没有明显增加,虽然一些视频号和公众号在讨论第四套生命表,但保险公司精算部门尚未有实际动作,我们作为销售端也暂时没有明显变化。”

对于消费者是否会盲目跟风,雷明认为当前市场行情不太好,加上今年8月底产品停售已消耗一部分需求,除非客户有闲置资金和配置需求,否则不太容易冲动消费,年金险和终身寿险的客户多数资金充裕,促成交易是可能的,但大规模跟风的情况估计不多,保险消费者的决策模式正在多元化,小红书等平台的内容确实能引发客户咨询,“后续我们会关注自媒体和市场的推广情况”。

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第四套生命表的实施不仅是保险产品价格的调整信号,也是长寿时代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考验,截至2024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3.1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2.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2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5.6%,我国老年人的数量接近美国的总人口,超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人口总量。

面对长寿风险,保险行业亟需走向健康养老协同发展,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长寿风险管理将成为我国保险业新课题,保险产品、服务生态与政策激励需协同发力,推动“健康+养老”向长期化、场景化与金融化融合。

国际经验的借鉴意义

从国际经验看,生命表更新后通常伴随着市场产品结构和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升级,朱俊生指出,国际上更新生命表后常见的市场反应包括三个方面:

  1. 年金市场重新定价与产品创新:许多市场出现即时年金价差收窄/上调,并伴随延后年金购买与分期给付方案的增加,保险公司同时推出带有浮动或分段保证的变形产品以分摊风险。

  2. 寿命风险对冲工具的发展:成熟市场会推动寿命互换、再保险、证券化等工具的发展,养老金计划与保险公司更多将风险转移给资本市场或再保市场。

  3. 养老金/养老服务一体化趋势:保险公司倾向把金融产品与养老服务捆绑销售,形成“金融+服务”闭环。

陈辉从具体产品设计角度补充了国际经验:为减少长寿风险,保险公司可以对不同年龄段的被保险人设计不同类型的年金产品,对60岁以内的被保险人可采用确定给付型,即按约定给付年限或金额给付,期满后保险公司责任终止;对60岁以上的被保险人则可采用不确定给付型,只要被保险人生存就持续给付,保险公司还可以用分红型年金产品替代传统非分红年金产品,通过非预定的分红支付实现对长寿风险的部分套期保值。

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朱俊生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速发展寿命风险市场化工具,鼓励发展再保险市场、寿命互换等对冲工具;二是推动产品与服务深度整合,鼓励“金融+康养”创新;三是强化监管与消费者教育,更新准备金与信息披露规则,同时加强消费者对年金价格机制的理解。

第四套生命表的实施将成为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重要契机,促使保险公司从同质化价格竞争转向差异化服务竞争,面对长寿风险对冲与产品创新成破局的关键,保险行业需要积极应对挑战,推动“健康+养老”的协同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和长期健康管理服务。

分类:国内
责任编辑:今题网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文章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