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年起对纯电动乘用车 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我国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这一政策调整将涉及近一半的电动载人汽车出口业务。
据悉,此次政策调整的对象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将依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主要用于载人的其他机动车、具有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商品编码为87038010)的出口数量为108.2万辆,出口金额为1595.21亿元,同期,全部电动载人汽车(包括10座及以上混合动力客车、10座及以上纯电动客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的出口数量为225.34万辆,出口金额为2947.91亿元,这也意味着,本次政策调整将涉及占比近一半的电动载人汽车出口业务。
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旨在进一步规范纯电动乘用车出口秩序,保障出口产品质量,提升我国纯电动乘用车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这一政策也将有助于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符合出口资质要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将依法予以查处。
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国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旨在规范出口秩序,提升产品质量,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企业应积极适应政策变化,确保出口业务合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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