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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11-12 00:15:09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为规范公司股东会议的召开、议事及相关事宜,依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事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事规。 第二条 本事规适用于本公司股东会的议事及相关事宜。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议的召开 第三条 公司年度股东会定于每年月**日召开,特别股东会、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提前发布公告。 第四条 股东会议的召开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会议正席及从事商务活动的股东、代表出席; (二)股东达标参会的条件; (三)公司总资产达到法定标准; (四)其他公司董事决定的。

第三章 股东会议的议事 第五条 股东会议的议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审议和通过公司年度报告; (二)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 (三)处理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议案; (四)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第四章 投票方式 第六条 股东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普通股东可以通过邮寄、电子方式投票; (二)特别股东需亲自或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书面投票应由公司公证或盖章; (四)电子投票需经公司审核确认。

第五章 附则 第七条 本事规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事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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