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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涉嫌多年财务造假,面临证监会的处罚 适格股份可索赔损失!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11-03 12:45:03  

太原重工因财务造假被证监局行政处罚,股民可提起证券虚假陈述索赔

2025年11月3日,太原重工(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披露了公司因涉嫌多年财务造假,面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尤其是涉及股票投资的股民们。

根据公告内容,山西证监局认定,太原重工在2012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等不正当手段,导致公司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这些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太原重工的上述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对市场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

太原重工涉嫌多年财务造假,面临证监会的处罚 适格股份可索赔损失!

针对此事,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宇霞提醒,凡在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之间买入太原重工股票,且在2025年7月26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向太原重工索赔相关损失,具体索赔条件则需以法院最终认定的结果为准。

索赔条件及股民应注意事项

  1. 时间范围:投资者需确认自己是否在201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25日之间买入太原重工股票,并且在2025年7月26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
  2. 律师代理:对于这种复杂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是非常重要的,律师代理费通常是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失败则无需支付律师费,存在一定的风险保障。
  3. 准备材料: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 股票交易对账单(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应涵盖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的全程。
    • 身份证复印件:作为身份验证文件。

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
山西证监局的调查认定显示,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和成本,多计自采塔筒收入、少计和跨期结转自采塔筒成本等不正当手段,虚增除自采塔筒外其他风电场工程业务收入、成本,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的方式,导致其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这些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2005)第六十三条和《证券法》(2019)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2005)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证券法》(2019)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

法律赔偿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投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山西证监局的认定也明确指出,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有权向太原重工索赔相关损失。

律师成功案例经验
陈宇霞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已成功代理了多起类案,包括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亿晶光电、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獐子岛、长园集团等多数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这些案件的成功经验表明,专业律师的帮助能够为投资者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股民行动建议
对于已经确认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索赔流程及注意事项,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以便在法律程序中顺利进行,需要注意的是,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时间紧迫,股民应尽快采取行动,避免错过诉讼时限。

太原重工的财务造假事件为投资者敲响了警钟,对于受到损害的股民,合法维权是每个投资者的权利,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上市公司的赔偿责任。

分类:国内
责任编辑:今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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