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换“娃小宗”,多数经销商尚不知情
娃哈哈品牌风波:宏胜系欲更换新品牌“娃小宗”,经销商反应不一
娃哈哈品牌使用和产品销售再起风波,一份名为《关于开展2026销售年度经销商沟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在网上流传,称娃哈哈将从2026年新的销售年度起更换使用新品牌“娃小宗”,此举引发了经销商们的关注和担忧。
据悉,该文件由杭州娃哈哈宏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共同署名,它们均属于宏胜系企业,由娃哈哈集团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宗馥莉掌控,对于更换品牌的原因,文件称,在现行股权架构下,“娃哈哈”商标的使用,须获得娃哈哈集团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否则任何一方均无权使用。

经销商们对于更换品牌的消息反应不一,有的经销商表示可以接受,认为包装改了,本质不改;有的则表示不愿冒险去销售尚不被市场认可的新品牌;还有人认为,这是宏胜系放出的一个试探性消息,向娃哈哈的其他股东施压。
据了解,娃哈哈的销售年度是从当年11月1日开始,至次年10月31日,2026年的销售合同还没有开始签,也就是说,留给新一年度的销售工作还有一个半月时间。
对于更换品牌的原因,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东林表示,宏胜集团如果对娃哈哈品牌进行使用,应该获得娃哈哈集团的授权和许可,而娃哈哈集团存在国资和员工持股,对宗馥莉及宏胜系公司使用娃哈哈商标等商业行为,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应获得娃哈哈集团国资、员工股的股东决议通过。
宏胜集团想用娃哈哈品牌并非易事,娃哈哈集团的股权分为三部分: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6%股份;宗馥莉持有29.4%股份,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职工持股会)持有24.6%股份,这意味着,有股东不同意宏胜系企业使用娃哈哈商标。
在处理品牌传承问题上,娃哈哈需要各方的智慧、理性和法治,正如文中提到的健力宝品牌传承风波,一场“情感归属权”与“法定所有权”的冲突,品牌传承的沉浮,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希望娃哈哈能够妥善处理这一风波,维护品牌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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