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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周期下基金配置策略是什么?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11-08 16:40:05  

优化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市场运行效率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公告,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风险基金管理制度,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和结算风险防控需要,重要内容如下:

修订背景与目的

《办法》最初于2000年颁布,200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主要是规范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保障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安全运行,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经过多年的市场发展和技术进步,证券市场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结算风险也相应加大,为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能力,优化风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办法》进行第二次全面修订。

本次修订的核心目标是优化风险基金的管理机制,增强市场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通过调整风险基金的交纳比例、优化规模管理、完善投资和存放规则,以及强化风险防范和追责机制,提升证券结算系统的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风险基金计收范围与交纳比例调整

  • 计收范围:将风险基金的计收范围由原来的列举式修改为概念式,明确为“采用多边净额担保结算方式的证券交易品种(业务)”,这一修改使得规则更加包容,适应市场多样化的交易模式。

  • 交纳比例差异化

    • 权益类品种:由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万分之三)下调至百万分之九,降低权益品种的交纳比例,减轻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 固定收益类品种:现券交易的交纳比例由十万分之一下调至百万分之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风险防范力度有所加大。
    • 质押式回购业务:交纳比例保持不变,维持对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稳健性监管。
  • 提取比例调整: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取风险基金的比例由原来的业务收入和收益的百分之二十调整为业务收入和收益的百分之九,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率。

风险基金规模管理优化

  • 规模上限:将原设定的风险基金规模上限“三十亿元”调整为“净资产总额不少于三十亿元”,强化规模监管,确保风险基金具备足够的资本支持。
  • 动态评估与报告: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定期动态评估风险基金所需规模,并向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报告,增强规模管理的灵活性和可控性。

风险基金投资、存放及使用优化

  • 投资范围扩大:除了原有的银行存款,风险基金还可购买关键期限国债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丰富投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
  • 存款要求:要求风险基金在银行的存款余额不得低于上月末净资产总额的70%,增强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
  • 使用程序简化:将动用风险基金的审批流程从事前报批调整为事后报告,简化管理程序,提高效率。

风险防范、内部管理及追责机制加强

  • 结算参与人内控要求:要求结算参与人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自身风险暴露得到有效控制。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管理要求: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风险基金的计收、管理、使用等关键事项,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报送年度情况报告。
  • 追偿追责安排:补充细化因垫付、弥补违约交收损失、技术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形下动用风险基金的追偿追责事项,确保风险基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实施时间与注意事项

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

  1. 施行时间:本次修订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已交纳风险基金满一年的结算参与人不会因本次修订触发新增交纳。
  2. 市场影响: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本次修订将进一步增强证券结算系统的风险防范能力,降低市场运行风险,权益类与固定收益类基金的交纳比例调整是市场关注的重点,投资者需结合自身风险偏好和投资策略进行适当调整。

市场解读与展望

本次修订是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对证券市场风险防控机制的一次重要强化,通过优化风险基金的管理规则,提升了市场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随着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相关监管机构可能会继续完善风险基金的管理制度,以应对更加复杂的市场环境和技术挑战。

对于市场参与者而言,深入了解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将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市场风险,优化投资策略,稳健经营发展。

分类:国内
责任编辑:今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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