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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涉信披违规被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11-07 16:45:04  

上海新阳因虚假陈述被监管处罚,投资者索赔获胜,维权诉讼进入新阶段

上海新阳(维权)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36)成为国内资本市场的一起引人注目的虚假陈述事件的主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调查,公司因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未确认衍生品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导致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依法被依查处。

事件经过:虚假陈述引发监管调查

上海新阳(300236)涉信披违规被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2024年9月18日,上海新阳发布公告,披露了监管部门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监管文件显示,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1亿元,该行为未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进行确认,导致1,591.59万元的衍生品价值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予记录,这种未予披露的信息造成了虚增,直接增加了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8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对公司及其董事长王福祥、财务总监周红晓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发出警示函,这一处罚结果表明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彰显了依法依规监管的决心。

投资者维权取得突破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监管案件不仅涉及公司的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问题,更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实践支持,据报道,针对上海新阳的虚假陈述行为,部分投资者已经成功索赔,并在上海金融法院一审中获得了胜诉判决,这一判决为后续投资者维权提供了有力依据。

律师意见:投资者索赔范围及时间界定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基于已公开的监管文件及法院判决观点,表示,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权就相关损失向责任方提起诉讼索赔:

  1. 投资者在实施日2024年4月20日至揭露日2024年8月16日期间买入上海新阳股票;
  2. 在2024年8月16日收盘后仍持有该股票,或者在揭露后卖出了该股票,并因此遭受了亏损。

律师强调,最终的赔偿范围将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建议投资者关注并积极维权。

索赔所需材料

为方便投资者履行索赔程序,律师事务所提供了以下所需材料清单:

  1. 买卖上海新阳股票的对账单原件:

    • 对账单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 对账单需包含自第一笔买入该股票之日起至打印之日止所有的交易记录,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须确保对账单能显示剩余持股数量。
  2. 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法律后果与投资者提醒

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部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需格外注意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是构建高质量发展市场的重要基石,对于此次事件,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积极介入和果断处理,彰显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视。

律师牛彬建议,投资者在收到此类公告后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相关监管调查进展和法院判决结果,以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妥善维护自身权益。

上海新阳维权事件的处理进展,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的严格把关,也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实践依据,这一案件的处理结果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对于参与上海新阳股票投资的投资者,理性评估风险、积极维权,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要之举。

分类:国内
责任编辑:今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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