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赎回业务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赎回业务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响应市场和债券持有人的关切,天山铝业(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赎回业务发布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如下:
公告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通知,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第一期债券的赎回业务将进行,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特向债券持有人发布本提示性公告。

赎回事项
赎回金额:
每份债券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的110%,即每份债券可赎回人民币110元。赎回方式:
按照债券约定和公司控股股东的统一部署,债券赎回将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将在后续公告中详细说明。赎回时间: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安排,债券赎回业务预计将于年**月**正式启动。
赎回原因
本次债券赎回是公司控股股东为了优化资本结构、满足财务需求以及配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所采取的重要举措,通过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的资金支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投资者建议
债券持有人在收到本公告后,请及时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后续公告,确保按时完成赎回手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请通过公司指定的官方渠道进行咨询。
其他说明
本公告仅为提示性公告,具体操作事项将在后续公告中详细说明,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务必密切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的公告信息。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公司管理层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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