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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高强申报IPO前更换评级更低的投行辅导 近百人未足项缴纳社保“五险”变“四险”却称没有违规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11-05 23:55:03  

定西高强IPO风波:证券投行评级差距与社保违规的困境

定西高强的IPO之路再次陷入风波,作为一家拟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定西高强的IPO进程不仅面临证券投行的评级问题,还暴露了严重的合规运营问题,引发了市场和监管部门的广泛关注。

IPO申请受阻:证券投行的评级差距与尽责争议

定西高强的IPO申请于近日受理,并在申请受理9天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一创投行)因涉嫌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遭遇证监会立案,这种情况让定西高强的IPO进程变得更加复杂。

更令人不解的是,定西高强在递交北交所IPO申请前,明知东方证券(A类投行)已连续为其提供IPO辅导服务近五年,且东方证券在2024年获得中证协评级为A类投行的殊荣,仍选择更换主办券商,更换理由为“战略发展的需要”,而更换后的IPO申请却在短短时间内获受理,这一决策背后似乎隐藏着更复杂的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证券被评为A类投行,而一创投行仅为B类投行,根据中证协的评级结果,2024年A类投行仅有11家,占比约11%,而B类投行占比近70%,定西高强放弃A类投行,选择更换B类投行进行辅导,是否与其IPO存在实质性障碍有关?这一问题令人深思。

社保合规问题: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与实际操作的矛盾

通过对定西高强招股书的梳理,发现该公司存在较为突出的合规运营问题,具体表现为,其未为近百名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即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更为严重的是,公司将其所谓的“五险”实际上变成了“四险”,并未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对用人单位的“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明确规定,且具有强制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同样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定西高强母公司层面共有649名在册员工,其中162名员工未缴纳社保,147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328名员工未缴纳,其中313名员工自愿放弃缴纳,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更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招股书中声称“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而实际上却存在大量员工未缴纳社保的情况,这表明公司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识存在严重偏差,且在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义务方面存在恶意推脱的倾向。

监管与投行的责任:尽责与违规的法律后果

定西高强申报IPO前更换评级更低的投行辅导 近百人未足项缴纳社保“五险”变“四险”却称没有违规

一创投行在定西高强的IPO辅导过程中,是否知情或是否尽责,仍需进一步调查,根据证监会的立案决定,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已退市)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涉嫌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这直接关系到其投行评级和职业道德。

定西高强在招股书中未显示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而是以大额医疗保险为代替,这种做法存在严重的法律问题,大额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前者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延伸和补充,而后者具有强制性、不可替代性,并提供独特的生育津贴功能。

对投资者的影响与后续展望

定西高强的IPO问题不仅是公司自身的合规风险,也对投资者构成潜在的信息披露风险,作为一家拟上市的公司,其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若公司在招股书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可能对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定西高强需要对自身的社保合规问题进行彻底查处,修正招股书中的不实表述,并对一创投行的尽责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北交所在审核IPO申请时,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合规状况进行全面审查。

定西高强的IPO风波不仅暴露了其自身的运营问题,也反映出资本市场中证券投行的责任与评级问题,作为一家拟上市的公司,其合规性和透明度是吸引投资者的核心竞争力,希望定西高强能及时解决问题,修正错误,避免对自身上市进程造成更大影响,也希望证监会能够严格监管投行行为,确保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分类:国内
责任编辑:今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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