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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65.7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来源:网络   作者:   日期:2025-10-16 01:25:02  

涉及多项金融法规违反,多名员工接受处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账户管理规定、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及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等多项金融法规,涉及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以及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多项违规行为,于10月15日被正式警告并罚款165.7万元。

此次处罚涉及的违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国家金融监管规定,而且对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构成了潜在风险,作为我国重要的农村商业银行,安吉农商行作为金融机构肩负着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其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对广大客户和社会公众信任造成了负面影响。

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65.7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根据人民银行的调查结果,安吉农商行的违规行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未能正确完成金融统计报送工作,存在统计数据虚报等违规行为。

  2.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能规范管理客户账户,存在账户虚开、转移等违规行为。

  3.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未能严格执行反假货币业务的各项管理规定,存在业务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4. 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未能正确执行人民币流通管理制度,存在跨地区流动性管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5. 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通过多种手段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损害了国家财政资金安全。

  6. 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能按照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准确识别,存在伪造或篡改客户信息等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人民银行对安吉农商行及其相关人员采取了以下处罚措施:

  • 对安吉农商行进行警告: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性,安吉农商行被正式警告,并处以165.7万元罚款。

  • 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多名安吉农商行员工因涉嫌违规被接受处罚,具体包括:

    • 时任浙江安吉农商行章村支行客户经理饶某,被处以1万元罚款;

    • 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彭某,被处以1万元罚款;

    • 时任开发区支行客户经理金某,被处以0.5万元罚款;

    • 时任余村绿色支行客户经理彭某飞,被处以0.5万元罚款;

    • 时任开发区支行客户经理张某闪,被处以0.5万元罚款;

    • 时任城中支行客户经理陈某,被处以0.5万元罚款;

    • 时任普惠金融部员工张某胜,被处以0.5万元罚款;

    • 时任孝丰支行客户经理游某,被处以1万元罚款;

    • 时任灵芝支行客户经理谢某,被处以0.5万元罚款;

    • 时任城中支行客户经理储某,被处以0.5万元罚款。

这些处罚措施充分体现了人民银行对金融监管的严肃性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通过此次处罚,人民银行希望能够警示其他金融机构严格遵守金融法规,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安吉农商行在接受处罚后,已表示将高度重视此次事件,严肃党内处理,依法依规进行整改,确保未来的经营活动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管规定,不再发生违规行为。

此次事件也再次提醒我们,金融监管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基石,任何违反金融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将继续加强金融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众信任。

分类: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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