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肃查处*ST元成严重财务造假案件 年内因财务造假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公司已达13家
*证监会严惩ST元成财务造假:罚款7945.46万元,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
中国证监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ST元成(维权)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认定其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这一事件再次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标志着退市制度改革后财务造假问题的严惩力度进一步加大。
事件背景
ST元成自今年4月底发布2024年年报以来,因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触及主板“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净利润为负”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从ST元成变为“ST元成”,今年7月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证监会认定*ST元成在2020年至2022年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并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还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的规则。
具体违规行为
财务造假
- 虚增收入和利润:*ST元成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的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02万元,2024年1月,公司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但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
 - 虚增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2.85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导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
 
欺诈发行
2022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2.85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引用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导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
监管处罚

浙江证监局拟对ST元成及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7945.46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ST元成因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触及退市新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
市场影响与专家观点
今年以来,已有13家公司因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彰显了监管部门“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对于通过财务造假粉饰业绩、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监管部门坚决依法依规将其清出市场,增强退市制度刚性约束。”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补充道:“不断完善的财务造假惩防机制,从事后处罚到刑事追责,民事追责不断强化,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
监管部门的整改与未来展望
完善法律与监管体系: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完善财务造假惩防机制,从事后处罚来看,行政、刑事、民事立体追责不断强化,今年以来,证监会对40多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民事追责常态化,如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迎来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
加强内部监督与预防: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中介机构、关联方等第三方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配合财务造假行为的行为,今年以来,在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案中,监管部门拟对第三方配合造假主体一并严肃追责。
完善财务造假惩防体系:监管部门正在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追责”全流程监管,通过完善会计数据标准、加强行刑衔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多方面努力,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机制。
*ST元成事件的处理,标志着中国证监会在退市制度改革后对财务造假行为的严厉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管部门通过强化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追责相结合的方式,对造假者进行惩戒,清除市场环境,增强市场生态的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将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构建更为完善的财务造假惩防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向更加健康、透明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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