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原副行长赵志宏因受贿罪被判10年,刚于去年7月辞职
渤海银行前副行长赵志宏因受贿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一则关于渤海银行前副行长赵志宏因受贿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悉,赵志宏在任职期间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客户等所送礼金和高档烟酒等礼品,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最终被依法惩处。
据“廉韵津沽”网站披露,赵志宏在2017年至2023年期间,在春节等节点多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赵志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赵志宏在2024年7月因年龄原因辞去渤海银行执行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和绿色金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以及副行长、首席风险管理官职务,其违规行为发生在其任职期间。
公开资料显示,赵志宏出生于1966年1月,2015年9月加入渤海银行,曾任渤海银行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办公室主任、战略发展总裁、行长助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赵志宏获准出任渤海银行副行长。
在赵志宏的职业生涯中,他曾在建设银行长期任职,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部业务综合处副处长、信贷风险管理部分行监管三处副处长、风险研究处处长、综合处经理,风险管理部授权管理处经理、高级经理,风险管理部资深风险经理,质量效率管理部资深风险经理、副总经理,产品与质量管理部副总经理,产品创新与管理部副总经理。
渤海银行官网介绍,该行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家股东发起设立,2005年12月30日成立,2006年2月正式对外营业,2020年7月1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此次赵志宏的落马,再次提醒我们,无论身处何种岗位,都要严守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对于金融行业来说,加强廉政建设,防范金融风险,是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金融从业者以此为鉴,共同努力,为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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