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典防务(688287)投资者索赔案持续推进
观典防务投资者索赔案进展及法律依据分析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在一篇专栏文章中分享了关于观典防务(688287)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的最新进展及相关法律背景,以下是文章的主要内容:
案件背景
观典防务是一家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2024年7月16日,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涉及对投资者权益的严重损害,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公众关注和投资者维权诉求。
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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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案件立案
许峰律师表示,他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成功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他们还在积极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
诉讼状态
案件目前尚未进入审理阶段,具体时间节点尚未确定,许峰律师强调,投资者需要及时保留证据,并提前与律师沟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违法事实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观典防务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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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
- 2022-2023年: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转板上市报告书》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2024年:继续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涉及多笔担保交易,担保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显著高达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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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记载
2022年8月至12月,观典防务通过北京银行华安支行账户向多家公司转账,累计转出资金13.9万元,未进行会计核算,导致年度报告虚增银行存款,占资产总额的13.37%,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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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相关条款
- 观典防务的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八十七条第四款、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等。
-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要求,虚增财务数据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 第八十七条相关规定涉及对外担保事项的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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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确认了观典防务的违法行为,认定其存在虚假陈述和重大信息披露缺陷,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有权依法追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投资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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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根据许峰律师的分析,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购买观典防务股票的投资者,尤其是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能有索赔权,具体行为标准包括:- 买入股票的时间在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30日。
- 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时间在2024年4月30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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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依据
投资者可以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九条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对公司高管等负责任人追责。
律师团队信息
许峰律师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专注于证券欺诈、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领域的索赔代理,他的团队已代理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索赔案件,其中多个案件已胜诉或通过调解获得了合理赔偿,执业证号为:13101200810965495。
观典防务事件的发生再次提醒投资者,在公司财务状况异常或信息披露不透明时,应保持警惕,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已受损害的投资者,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诉讼途径。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或咨询索赔事宜,请访问【观典防务维权入口】或直接联系许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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