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监管重击‘老鼠仓’:券商高管违规交易被罚470万警示资本市场
黑龙江证监局对某券商证券投资部原总经理汤某明因违规买卖股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合计470万元,这一事件再次敲响了资本市场的警钟,揭示了“老鼠仓”交易行为对市场秩序的严重威胁。
案件概述

汤某明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利用其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掌握公司自营账户股票投资交易、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其通过控制“邢某”、“罗某英”、“胡某娟”等账户,在沪深两市累计趋同买入中国卫星、保利发展、中信证券等多只股票,趋同买入金额合计达55134.9万元,占其总体买入金额的77.54%,汤某明还利用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邢某、谢某从事相关交易,两人控制的多个账户累计趋同买入金额分别为9771.34万元和11385.75万元。
尽管汤某明及其被暗示者的相关交易均未产生违法所得,但黑龙江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分项处罚:对违法买卖股票行为罚款20万元,对利用未公开信息自行交易及暗示他人交易行为分别罚款250万元和200万元,合计罚款470万元。
‘老鼠仓’交易的危害
“老鼠仓”交易是一种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通常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内部信息,通过控制多个账户或联合交易账户进行趋同交易或串通交易,谋取非法利益,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还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
根据监管部门的数据,今年以来,券商从业人员“老鼠仓”案件频发,涉事人员涵盖高管、技术骨干等多个关键岗位,除了汤某明案件,重庆证监局还对湘财证券原总裁、高级顾问孙永祥作出处罚,其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暗示他人交易及违规买卖股票等行为,被合计罚没1842.29万元,吉林证监局和安徽证监局也分别披露了两起类似的案件,显示出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法律与监管的建议
业内人士认为,遏制“老鼠仓”行为需要法律监管、技术手段与行业自律多管齐下,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增强法律威慑力,监管部门也应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扩大监管数据维度,优化分析算法,提升对内幕交易的识别精度和查处效率。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应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信息隔离机制,从源头防范未公开信息泄露,需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违规红线,引导从业者敬畏法律、恪守诚信,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行业自律的呼吁
市场参与者也应提高警惕,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老鼠仓”交易行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券商高管和从业人员应当以身作则,严守行业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的资本市场环境。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违法行为无论盈利与否,都将承担法律的严惩,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市场参与者的诚信和遵规,为此,我们呼吁广大投资者和从业人员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正义。
相关文章:
文章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