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主要负责人调整 朱丽红任郑商所党委书记
朱丽红同志任理事会理事长
日前,中国证监会党委做出重要决策,决定朱丽红同志任郑州商品交易所党委书记,委派为郑州商品交易所非会员理事,并提名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人选,熊军同志不再担任郑州商品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非会员理事,另有任用,按照法定程序,郑州商品交易所召开第八届理事会第29次会议,选举朱丽红同志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
朱丽红同志的任职和晋升是对其丰富经验和卓越能力的认可,据公开资料显示,朱丽红曾任广州期货交易所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在广期所成立以来,朱丽红同志积极推动公司发展,主导了工业硅、碳酸锂及多晶硅等期货品种的上市,推动了新能源产业风险管理工具的发展,她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碳排放权期货的重要性,主张期现货市场合力促进碳减排,并参与合作协议签署以推进相关品种研究上市,在她的领导下,广期所致力于服务绿色发展和实体经济,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朱丽红同志的工作成果得到了广泛认可,在她的带领下,广期所不仅在产品创新上取得了显著进展,还在风险管理和市场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她的专业能力和领导才能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作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朱丽红同志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发展,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相信在她的引领下,郑州商品交易所将在未来实现更大的成就,为我国期货市场的繁荣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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