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竑11月21日纽约报道】近来,一些移民服务社、律师楼甚至个别社区侨领借U签证骗财的事件愈演愈烈,美国林则徐基金会近期接到100多宗对U签证的投诉。美国林则徐基金会主席黄克锵表示,大多数无证人士不具备申请U签证条件,很多申请人既是受害者同时也是违法者,他希望无证人士不要轻信无良人士的花言巧语,更不要以身试法。 21日,又有两位山东和温州籍人士来到美国林则徐基金会投诉。他们在今年8月经不同人介绍,到法拉盛同一家移民服务社办申请U签证。山东籍的于先生以曾因办绿卡被某律师事务所骗取1000多元为由提出U签证申请。温州籍陈先生以自己被蛇头所骗,未成年偷渡来美为由提出申请。 黄克锵表示,根据美国《犯罪活动受害人的新分类》规则,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罪案受害者可获得非移民身份的U签证,三年后可申请绿卡。这些罪案包括:人口走私、强奸、家庭暴力、乱伦、性攻击、侮辱性接触、性剥削、扣押人质、劳役赔偿、诱拐、私自关押、敲诈、勒索、非法杀人、谋杀、严重攻击、伪证等等。 当局此举旨在鼓励罪案受害者站出来与政府合作,以打击非法活动。较之前的T签证、S签证,U签证的范围更广。从理论上讲,如偷渡来美的人,被迫卖淫的人、家暴受害者只要与政府合作,肯上庭指证,且合作成功,都可通过申请U签证以达到获得绿卡的目的。黄克锵同时强调,申请U签证并不是填一张表格即可,文件要非常齐全,证据要充足,细节规定十分严格。而且一旦与政府合作,就要持续合作,直到合作成功并拿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方可。 就像上述两个来投诉的申请人一样,大多数无证人士并没有申请U签证的条件。但是,无论何人申请U签证,都可收到移民局发出的回复信,并要求打指模,同时还比较容易得到为期一年的临时工作卡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EAD),因此一些无良服务社、律师及个别社区侨领就大肆利用此欺骗人,一些受骗人并不知情,还向乡亲好友介绍,使得受骗人数不断增加。 黄克锵表示,申请者既是受害者,也是违法者。因申请表上许多事实是服务社、律师楼编造出来的,一旦申请者签名,即构成做假证罪,触犯刑法,若被查到不仅有牢狱之灾,更会被递解出境且终身无法再享受美国任何移民待遇。黄克锵表示,近期内他将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真正帮助到这些受害者